沧州市图书馆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一、读者入馆应遵守以下规定:

1、读者入馆应提前24小时(或现场)通过“乐享冀”微信小程序实名预约入馆(少儿读者可由家长陪同并代为预约),离馆时扫码签出,做到可查询可追踪。

2、读者入馆须有序排队,出示预约码(与身份证及健康码关联)、行程码,自觉测量体温。体温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者,方可入馆。如无法提供相关验证码(或无智能手机的读者),需提供身份证(件)信息,并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详细登记身份证、联络方式、家庭住址等本人真实信息,离馆时填写核验登记表,确保所有到馆人员可查询可追踪。老年读者优先。

3、读者排队入馆及在馆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不得随意摘除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4、读者入馆并遵守沧州市图书馆读者限流规定,当日入馆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核定人数的75%,即预约入馆人数上限为每天6000人,同一时间段在馆人数不得超过1500人(遇有紧急情况可随时调整限流人数)。

5、体温高于摄氏37.3度及有咳嗽症状者、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或次密接者、健康码非绿码者等,请勿入馆。

二、图书馆防控措施:

1、广泛公示公告。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渠道,及时向读者公布开馆时间、预约方式、服务项目、入馆须知、注意事项等内容,在入口处、咨询台和等待区等醒目位置设立疫情防控警示牌,设置“一米线”,并公布疾控机构电话。通过新媒体平台、滚动屏、宣传栏等形式,做好疫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营造健康文明的良好氛围。

2、读者出入口分开设置,专人管控,备有消毒剂和防护口罩。设有废弃口罩回收箱、设临时观察区和应急隔离室,以备突发情况使用。

3、保持图书馆内环境卫生清洁安全。馆内借阅、读者活动空间、餐厅、卫生间等公共接触区域每天进行喷洒雾状式消毒和重点设施设备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扶梯、楼梯、电子阅览器、触摸屏、自助借还设备等及时消毒,洗手间放置洗手液或消毒液。

4、确保图书馆内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

5严格读者入馆各环节管控措施,确保对入馆读者活动全过程有序管理。确保馆入口处执勤人员到位、安检机和测温设备无故障。坚持读者入馆过程中预约码(与身份证及健康码关联)和行程码必验、体温必测、信息必录、口罩必戴。 严格管控入馆人数,预约入馆人数上限为每天6000人次。加大巡查力度,对公众随意摘除口罩、随地吐痰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不文明行为及时劝诫,对聚集人员及时疏散、劝离,维护良好秩序。同时,建立检查台账并及时更新工作记录。

6、图书馆所有工作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口罩上岗,上岗前测量体温,定期核酸检测,及时接种疫苗,实行健康登记与外出报备制度,工作时应与读者和其他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聚集。

7、严控大型聚集性读者活动,积极策划“云活动”。

8、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制定详细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等组织领导到位、人员配备到位、检查内容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发现疫情第一时间上报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处置,坚决防止迟报、漏报、误报、瞒报。

沧州市图书馆值班室:图书馆一层东门内  电话:0317-2131516

沧州市疾控中心:运河区九河路 电话0317-55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