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读者,我馆在各借阅室、阅览室附近设有存包柜。请读者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1、存包采取完全自助方式,无专人看管。请读者自备挂锁,自存自取,也可到办证处租用我馆为您准备的挂锁(押金5元,挂锁收回退押金)。
2、书包及随身物品请存放在柜内,要锁好柜门,自己保管好钥匙,并记住柜号。
3、贵重物品(现金、支票、手机、首饰及各种证件等)请随身携带,不要存放在柜内,以防丢失。如有损坏丢失责任自负。
4、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毒品)、易碎品、宠物不予寄存。
5、离开图书馆时,请您及时将存放的物品取走。闭馆时(上午11:50,下午17:50),工作人员将会清空全部箱柜,清理出的物品不代为保管。
6、请爱护公物,不要私撬私砸存包柜。若遇到问题,请与图书馆工作人员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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