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图书馆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沧州市5家单位上榜,沧州图书馆首次获此殊荣,并成为全省首个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公共图书馆。

“全国文明单位”是经过申报、市级和省级文明委推荐、中央文明委组织第三方考核测评、公示后产生的。在评选过程中,测评组要全方位对一个单位的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思想教育,道德风尚、学习风气、文体卫生、民主管理、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业务水平、工作实效进行考量。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均取得了突出成效,在全社会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沧州图书馆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引领,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多层次提升工作水平,多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多载体促进文化建设,多领域投身公益事业,努力将精神文明建设渗透到图书馆事业全过程、各方面,为更好地推动我市文化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精神动力。自1998年以来,连续20年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在此基础上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沧州图书馆成立于1956年,1982年迁至西环中街,2013年7月建成开放新馆。新馆总投资3.2亿元,占地57亩,建筑面积31714平方米,设有40多个读者服务区,读者座席达2600个,馆内实现了无线网络全覆盖,开辟了创客空间、经典阅览室、24小时阅读空间等多个特色服务区,同时推出一系列人性化、智能化的服务措施,策划开展了群众喜闻乐见的阅读推广活动,平均每年500余场。在深化9个专题文献馆的基础上,在市区建成9个城市书吧及分馆,开通图书馆流动服务车,均与中心馆实现了通借通还,将图书馆服务范围延伸至全市各个角落,进一步实现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便捷性和普遍均等化,有力地推进了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

为了提升创建文明单位的成效,在市文明办和市文广新局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下,沧州图书馆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层层分解目标,抓好落实。以“塑造良好形象、打造优质服务”为目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最美图书馆员”评选活动;以“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狠抓“讲正气、树新风”,强力推进馆员思想道德建设,定期开展馆员服务礼仪业务培训,从服务礼仪、文明用语、应对公共危机等几方面对全体馆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大大提高了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积极利用馆内电子屏、微信、网站等载体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播放“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营造“道德守礼”的良好氛围,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得到各级领导、各界读者和业界专家的广泛赞誉。